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内参 >国家药监局课题组调研指导自治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

国家药监局课题组调研指导自治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

时间:2024-08-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7月31日至8月1日,受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委托,由北京市、江西省、山东省三地药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一行9人,到自治区调研指导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自治区药监局以及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药物警戒机构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与自治区药监局、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药物警戒机构、部分医疗机构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全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以及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工作定位、如何发挥其技术引领作用以及如何加强对现有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提升数据利用效率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全区下一步监测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随后,调研组一行深入2家自治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单位和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了解了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机制落实情况以及日常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现场指导。

  

  调研组对全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要结合自治区化妆品产业发展和经营使用情况,充分发挥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监测体系优势,进一步完善监测评价体系,提升监测评价能力,持续推动全区化妆品监测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以此次调研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全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科普宣传实效,努力构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社会共治良好局面,确保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原文链接:http://mpa.nmg.gov.cn/xwzx/yjdt/202408/t20240805_25508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