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内参 >自治区药监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9次集体学习

自治区药监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9次集体学习

时间:2024-08-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8月2日,自治区药监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4年第9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报告和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天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深刻阐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大举措、根本保证等重大问题,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好各方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落实药品监管领域各项改革举措,以改革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区药品监管工作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以全局意识和战略思维抓好贯彻落实。要全面准确把握全会对药品监管领域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加强研究、系统谋划,在落实改革任务上出实招做实功,推动药品高水平安全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努力在闯新路、进中游上取得新进展,确保药品监管领域改革举措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举办读书班、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全会精神落实到忠诚履职、锐意改革、奋发进取的药品监管具体实践中。要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全会精神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中入脑入心,共同营造浓厚氛围。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等,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重要文件。


原文链接:http://mpa.nmg.gov.cn/xwzx/yjdt/202408/t20240806_25514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