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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促进药物研发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8-28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药品注册和上市后监管工作会会议精神,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管理,督促临床试验机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保障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2024年5月14日,自治区药监局召集自治区藏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等两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分管领导、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负责人、机构办主任、相关工作人员,通报药物临床试验检查情况,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处、药品监管处、区藏药审评认证中心负责人等10余人参会。会议由药品注册管理处白玛次仁处长主持,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一楠参会并讲话。

  会议重点围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通报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药物临床机构体系文件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分析研判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近几年,国家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开展新药研发工作,对药物临床试验监管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要求各省药品监管部门在新药研发过程中,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逐步建立适应现代药品研究监管的机制,本次会议体现了监管部门转变监管方式,追求全过程管理的理念。

  会议强调,临床试验是新药研发上市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加强临床试验管理是确保临床试验质量的关键,也是孵化新药的重要载体。会议要求相关机构及时整改问题、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我区药物临床试验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加大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指导力度,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物临床试验行为。同时, 将加大监督检查稽查力度,扎实推进藏药研发工作。

  

  


原文链接:http://mpa.xizang.gov.cn/ypjgyw/qjdt/202405/t20240516_416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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