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重庆明鑫医药有限公司采取风险防控措施的通告
时间:2024-08-27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监督检查,重庆明鑫医药有限公司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防控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经营范围 |
1 | 重庆明鑫医药有限公司 | 渝AA023000068 |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安康社区帅乡路370号附3号二楼 |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安康社区帅乡路370号附3号二楼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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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yaojianju.cq.gov.cn/zwgk_n2104/zfxxgkml/zcwjn2104/qtwjn2104/202407/t20240730_13441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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