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时间:2024-08-27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监综药管函〔2024〕295号
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院、药审中心、核查中心、信息中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有关要求,为全面加快推进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工作,督促血液制品生产转型升级,切实保障血液制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国家药监局研究制定了《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6月4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yp/20240611172005178.html
相关附件: 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docx 相关稿件: 《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政策解读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qtgzwj/20240612/b4859e77be274023a2a03a4057207e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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