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期的药品,吃还是不吃?
时间:2024-08-20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有效期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质量能够符合规定要求的期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药品比食品的储存管理更严格。
《中国药典》2020版:除另有规定外,多剂量眼用制剂、鼻用制剂、涂剂等开启后使用期最多不超过4周。部分药品对储藏条件有特殊规定,如拉坦前列素滴眼液(适利达)说明书提示:“开封前2~8℃冷藏,避光”,开封后可“25℃以下室温保存,4周内用完”。
需要注意的是药品有效期≠药品启用后使用期限。部分密封药品打开后,有效期可能发生变化,例如硝酸甘油片在密封条件下有效期为1~3年不等,但开封后进入瓶内的外界空气反复与药品接触易导致药品的潮解或氧化,一般开封半年后药效会下降约50%。建议硝酸甘油开封半年后应丢弃,患者或家属最好标记开封日期,并将其置于阴凉处避光保存。
药品剂型不同,开封后的使用效期也不同。例如:铝塑水泡眼包装药片剂或胶囊剂,在没有破损的情况下按照储存条件要求可以放心使用到有效期之前。
颗粒剂、散剂多为塑料包装药品,在开封后一个月内用完,若出现吸潮、结块、软化、潮解等现象不宜使用;干混悬剂加水配置后置于密闭容器中,可放于冰箱冷藏保存,但严禁冻存,在瓶口及瓶盖未受到污染的情况下,保存14天后应丢弃。
如何识别有效期
依据《药品说明书与标签管理规定》第3章第23条规定: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药品会具体标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也有一部分药品标示【有效期】至月底,如标有“有效期:2025年11月或2025/11”,表示该药可以用到2025年11月30日。
近效期药品能否使用
可以使用。药品有效期是通过稳定性实验和留样观察而制定的,所以药品在有效期内,并符合规定的储存条件是可以保证疗效和安全性的。
正规的医院及药房对药品的存放都有严格的要求,按照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分别设立冷库(2℃~10℃)、阴凉库(0℃~20℃)、常温库(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
除了严格控制药品储存条件外,药房还会每月进行药品效期维护,及时将过期药品进行清理,对于近效期药品一般会给患者留下至少6个月~1年以上的效期时间,以保证患者在有效期前用完。
特殊情况下由于药品短缺等原因,患者可能会收到低于6个月近效期的药品。为了警示,建议在近效期药品上贴上醒目标签,并告知患者节制性地取药,以免过期。
如何判断药品已经变质
第一步:看
看颜色:适用于各类药品。当药品发黄、颜色加深、有霉斑,说明可能变质失效,不可再服用。
看质地:例如散剂出现结块、胶囊剂出现黏连等均可判断为变质。
第二步:闻
当药品产生异味,例如栓剂、油剂等出现臭味或酸败味,则不宜再使用。
第三步:触
药片、胶囊、散剂等吸潮后会出现黏连或结块,软胶囊出现漏油,出现类似变化后不宜使用。
第四步:晃
经过摇晃后观察合剂、糖浆剂、乳剂、酊剂等液体制剂是否出现沉淀、浑浊、絮状物、结晶、凝固等;乳剂、混悬剂是否出现分层、不再呈均匀状态等,以此来判断药物是否可用。
过期药品如何处理
为避免药品对人体或环境造成伤害,过期药品不应随意丢弃。一般大型药店或医院均设有过期药品回收点,回收点会定期清理回收箱中的药品,并做统一销毁处理。如果未能找到回收点,自己该如何处理呢?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指出:过期药品及其包装均归属于有害垃圾,为避免被重复利用,需将药品进行处理。
例如片剂、胶囊剂等固体制剂可将包装拆除,药品用纸或塑料袋包好后再投入有害垃圾中;液体制剂在密封包装的情况下可直接投入有害垃圾;喷雾剂应在丢弃前先将瓶内药物彻底排空,再投入有害垃圾;中药煎煮后产生的药渣应把水沥干,按湿垃圾丢弃;特殊药品如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等具有较大危害性,最好送至医院或药监部门寻求专业的处理。
来源:瑞金药师讲用药、中国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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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yjj.gxzf.gov.cn/yp/ypkp/t188500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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