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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持续落实“三制”深化拓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时间:2024-08-13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照省药监局来宣城市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督查有关工作要求,宣城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对待反馈事项和任务清单,持续落实“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巩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效。

  “责任制”推进,工作任务项目化。根据省药监局来宣调研督导和现场督查反馈的问题,制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药械妆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企业主动建立“两个清单”(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质量安全负面清单),持续强化风险防控。将各项需整改的问题项目化,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清单制”管理,问题事项颗粒化。针对省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基层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问题清单和建议清单,举一反三,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门开展自查。对照《宣城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清单》,重点指导各县市区药械妆经营使用环节监管、案件查办、基层能力提升各项措施落实,各地制定宣城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反馈意见重点工作清单,将存在问题颗粒化分解到位,明确解决措施及序时进度,定期汇报进展情况及成效。今年上半年,宣城市局组织2个专项检查组共对县市区局开展工作指导10次,发现问题12个,收集问题建议6条。

  “销号制”落实,整改实效清晰化。对建立的任务清单实行销号跟踪管理,持续问效。宣城市局结合片区协同检查、经营使用交叉互查等现场检查,对各县市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厘清已整改销号及阶段性销号等问题;同时指导各县市区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调研,在零售药店网络销售监管、“三医”联动协作、药品安全“四员”建设、案件查处等方面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443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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