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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

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增进民生福祉。广西市场监管局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当你发现经营者(商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动动你的手指把它们拍下来提供给我们。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我们来处理吧!

  本次活动收集4类15种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一)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网络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

  2.网络商业诋毁行为

  3.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二选一”的行为

  4.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等各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老年“保健”养生领域虚假宣传行为

  2.医疗美容、植发美发、美妆美体、减肥健身、孕产母婴康复等机构虚假宣传行为

  3.儿童、学生用品相关的虚假宣传行为

  (三)商业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医疗服务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虚假营销行为

  3.家装、文娱、旅游等市场新型虚假营销行为

  (四)创新创造创业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

  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2.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行为

  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行为

  4.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行为

  5.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地区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日用品、食品的行为

  据了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除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向广西市场监管局提供线索外,还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要求,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了三种举报途径:

  1.举报电话:12315;

  2.网络邮箱:gxfldjzc@163.com

  3.来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530028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yjj.gxzf.gov.cn/xwdt/scjgjdt/t188016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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