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推进GAP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两个中药材生产基地符合GAP要求的公告
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验收认定,陕西省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丹参基地、陕西省一方平康制药有限公司延胡索基地均符合中药材GAP要求,现予以公告。
陕西省推进GAP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序号 | 被认定 中药材企业 | 注册地址 | 被认定中药材品种 | 基地面积(亩) | 基地地址 | 认定日期 | 有效期至 | 验收结果 |
1 | 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商洛市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 | 丹参 | 4050 | 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营子头村、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张家河村、宝鸡市岐山县蒲村镇蒲村村、 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雍水村、 宝鸡市扶风县法门镇下樊村、 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丰邑村、 宝鸡市凤翔县彪角镇郭庄社区、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东吴头村、铜川市王益区黄堡镇文明塬村 | 2024年6月4日 | 2025年6月3日 | 符合中药材GAP要求 |
2 | 陕西一方 平康制药 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咸 新区沣西 新城沣润 西路2773号 | 延胡索 | 762.5 | 陕西省城固县三合镇龙王庙村 | 2024年7月18日 | 2025年7月17日 | 符合中药材GAP要求 |
原文链接:https://mpa.shaanxi.gov.cn/info/1204/492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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