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暨阜新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圆满完成
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7月25日,辽宁省暨阜新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应急演练在阜新市举行。此次演练由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阜新市政府相关领导,以及药品安全专家、新闻媒体和市县监管人员150余人参加了现场演练。
演练针对现代社会对药品安全信息关注度高、自媒体时代风险信息传播迅速、舆情热点推动事件影响不断扩大的特点,按照“实案、实兵、实装、实地”的要求,以真实事件为背景,模拟数名重度糖尿病患者使用某种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药品发生不良反应事件,阜新市太平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启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应急响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调查过程中发现同批次药品在阜蒙县医院引发类似不良反应事件,涉及人员增多,同时网上相关信息迅速传播,舆情关注度不断上升。经分析研判,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应急响应上升为Ⅲ级,并向省药监局报告,省药监局立即进行指导。经应急检测和深入调查,最终确定事件性质为涉事药品运输过程中被污染引发的药品不良反应,通过新闻发布、答疑解惑、科普宣传等综合手段,快速、高效、妥善处置了事件。
演练通过视频播放和现场演练相结合的方式,在模拟情景下,连贯演示监测预警与信息报送、先期处置与综合研判、现场调查与协同溯源、应急响应与响应升级、统筹应对与舆情引导、响应终止与善后处理等环节,真实反映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全过程。
通过演练,参演人员熟练掌握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检验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适用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应急队伍决策指挥、应急响应、协同处置、信息共享、舆情应对、快速处置的能力,为科学、高效、有序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奠定了实战基础。
原文链接:https://ypjg.ln.gov.cn/ypjg/jgyw/2024072613571684835/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