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向云南省部分地区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的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向云南省部分地区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的公告

时间:2021-10-22 作者:   来源:

  公告〔2021〕31号

  依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边境地区“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的通知》(云药监通〔2021〕20号)要求,北京市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企业及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暂停向云南省边境地区25个县(市)(详见附件)网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如涉及暂停销售的具体区域及“一退两抗”药品的具体品种的有关问题,请咨询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周显赫;联系方式0871-68396715。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省边境地区县(市)名单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云南省边境地区县(市)名单

  序号

  所属州市

  县市名称

  1

  保山市

  腾冲市、龙陵县

  2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绿春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河口瑶族自治县

  3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

  4

  普洱市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

  5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景洪州、勐海县、勐腊县

  6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芒市、瑞丽市、盈江县、陇川县

  7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泸水市、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8

  临沧市

  镇康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

  

  


原文链接:http://yjj.beijing.gov.cn/yjj/zwgk20/zcwj24/gg17/11064208/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