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法规 >《化妆品与包材相容性测试评估技术指南》问答

《化妆品与包材相容性测试评估技术指南》问答

时间:2024-07-17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制定《化妆品与包材相容性测试评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相容性技术指南》)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化妆品与其包材相容性试验是为考察化妆品与包材相互作用而开展的技术研究。由于包材的材质众多、形状各异以及被包装化妆品种类繁多,基于风险管理的原则,在参考药品和食品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化妆品行业现状制定《相容性技术指南》,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对产品包材评估后,可参考本指南开展相容性测试,从而加强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化妆品使用安全性,指导行业关注化妆品中源于包装材料的潜在风险。

  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如何开展化妆品与包材的相容性评估?

  为化妆品选择包材时,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根据化妆品的成分、风险等级等实际情况对化妆品与包材的相容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模拟液对包材开展的浸出物研究报告,化妆品产品历史安全性数据或报告,根据食品、药品或自建的方法对化妆品的包材已开展的相容性研究报告,基于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或声明或质量控制报告,以及化妆品稳定性实验结果综合评估化妆品安全性报告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采用其中一种方法或多种方式,评估化妆品与包材的相容性。

  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无法提供上述安全性评估资料或发现化妆品与其包材发生相互作用并对化妆品质量、安全产生影响时,应参考《相容性技术指南》开展相关研究。

  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开展相容性研究时,对于配方体系近似的化妆品是否仍需要“一品一研究”?

  对化妆品配方体系近似、与内容物直接接触的容器或载体包装材质相同且来源一致时,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根据已有的资料和实验数据对相容性开展评估工作,但需阐明理由,说明情况。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jdhy/zcjd/202407/t20240717_36992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