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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时间:2024-07-17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研究决定,下列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1.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药品再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药监发〔2019〕29号);

  2.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陕药监办发〔2021〕87号)。

  特此公告。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mpa.shaanxi.gov.cn/info/1204/491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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