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法治 >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制定实施《医疗器械首个产品注册审评工作管理规程》

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制定实施《医疗器械首个产品注册审评工作管理规程》

时间:2024-07-1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首个产品注册管理机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第二类医疗器械首个产品技术审评工作,按照省药监局部署要求,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了《医疗器械首个产品注册审评工作管理规程》。

  《规程》包括适用范围、职责要求、具体工作流程及首个产品审评的任务分配、首个产品判定、实施审评联动等内容,规定首个产品实行小组审评制,必须进行集体决策;首个产品必须开展临床评价,必要时应当进行临床试验;判定为首个产品的,需与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实施审评联动。

  《规程》的出台实施,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省内第二类医疗器械首个产品技术审评管理要求,为加强第二类医疗器械首个产品注册管理,促进我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原文链接:https://ypjg.ln.gov.cn/ypjg/jgyw/2024070915101390225/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