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时间:2024-07-1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7月5日9:00-11:00
审核报考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的考生
(二)地点: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8楼会议室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391号)
(三)联系电话:
0311-83720177、83720179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二、需提交证明材料
(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请考生自行准备),学信网打印的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件材料。2024年毕业生在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预毕业院校出具在读学习证明,须写明入学时间、预计毕业时间和取得毕业证书时间,所学专业,能否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读期间的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记录等内容,由学院及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其他相关材料。
1.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2.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和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其他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内容包括:工作起止时间、从事工作岗位情况等,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三)统计相关材料。为节省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和聚集时间,考生在资格复审前,将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计填写《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复印件登记表》(详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严格按照资格复审时间参加复审。复审前请提前填好《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三)在公告规定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内无故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证件审核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选聘不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复印件登记表.xlsx
2.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原文链接:http://yjj.hebei.gov.cn/hbpda/xwdt/zxdt/20240704115103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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