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07-16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工作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工作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国卫医发〔2021〕37号),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规范执业行为,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我委联合省医保局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工作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三大部分,从全面发挥党组织作用、持续规范医疗行为、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加强药品耗材管理、加强转介患者行为监控、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注重保护患者隐私、规范捐赠资助财产管理、防控“红包”回扣行为、建立健全保障机制10个方面,细化为15项措施,将“九项准则”的基本内容落实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诊疗服务活动中,对重点工作环节、重点工作领域、重点工作人员提出了详细工作要求及工作规范,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明晰行风建设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
一是在党建引领方面,大力加强医疗机构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调党对行风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党建工作与行风建设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二是在规范医疗行为方面,从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方面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出遵守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等要求,严禁过度检查、过度治疗。
三是改善医疗服务方面,提出再造优化服务流程、推广“日间诊疗”“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并强调严禁帮助“熟人”插队就诊、住院、手术或通过优先安排诊疗收受好处等行为,维护公平就医环境。
四是在药品耗材管理方面,从规范药品耗材配备管理、强化药品耗材合理使用两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通过发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织)职能,建立药品耗材遴选制度供应目录,完善监测系统,严禁因药物“回扣”等利益因素出现滥用药品耗材行为。
五是在转介患者管理方面,要求严禁违规转介患者,严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购买药品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是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方面,强调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责任,要求及时纠正违反规定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并列举违反医保基金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禁止。
七是保护患者隐私方面,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涉及患者隐私的工作制度、医疗环境、病案、临床教学、科研、学术交流、个人微信等账号信息发布、互联网诊疗等各环节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八是在资助财产管理方面,要求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接受捐赠。
九是在防控“红包”回扣方面,着重强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完善落实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等防控工作机制。
十是在保障机制方面,从健全行风工作体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明确违规行为惩处措施、开展宣传教育四方面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zcjd/wdjd/202205/t20220519_3925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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