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丨【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2024年各地药监这样干……】以“四个赋能”开辟贵州药品监管现代化新局面
时间:2024-06-2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贵州省药监局深入落实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对全省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赋能、法治赋能、技术赋能、人才赋能,努力开辟贵州省药品监管现代化新局面。
深化组织赋能,不断完善药品监管体系
全面推动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贵州省药监局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促进发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作用,力争在人员培训、执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和使用等方面有所突破。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责任。
构建完善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协同,落实风险定期会商机制。推动建立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推动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协同,加强与公安、海关、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形成部门联动监管合力。
加大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力度。强化资金保障,会同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药品监管资金使用进行系统研究,将部分资金分配至各市(州),定期督导资金使用情况,助力各市(州)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
深化法治赋能,不断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
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印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全力做好法律法规宣贯。深入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行风建设三年行动,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制度培训宣贯和指导监督,形成浓厚的依法监管氛围。
着力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采取的各类行政措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经得起时间考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切实履行好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100%开展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保障执法公平公正。
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便企利民服务成效,以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为导向,推动政务服务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市场准入管理,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信用监管,严格依法规范实施信用惩戒、失信约束、信用信息公示等措施,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技术赋能,不断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
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持续加大对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快推动检验检测参数扩项,积极参与监管科学研究,逐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鼓励和支持市(州)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达标建设,努力提升全检率。
推进信息化建设。持续优化贵州药监综合监管平台功能,加强监管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强化和国家药监局信息化建设的衔接配合,推动血液制品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以信用档案和品种档案建设为抓手,推进药品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汇集。探索创建药品生产智能化、零售药店管控监测、药品检查员信息管理和执业药师管理系统,扩增医疗器械智慧监管系统功能,加强数据共享开放和融合应用。
推进药物警戒制度建设。发挥药物警戒作用,大力开展药物警戒业务培训,努力提升药物警戒检查工作质量。有序推进全国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加强对生物制品、疫苗、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集采中选品种和中药重点品种等的监测,督促监测单位主动落实监测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警戒制度体系。
深化人才赋能,不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各级药品监管干部的培养、使用、管理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大力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持续提升监管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实施“师徒计划”,组织开展“药品监管大讲堂”“处长走流程”“业务大比武”等活动,努力培养一批药品监管工作的“行家里手”。
加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专兼职检查员认定工作,印发年度检查员队伍培训计划,构建“教、学、练、检”一体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市、县级药品GSP检查员的培养,力争用1至3年时间,为每一个县培养1至3名药品GSP检查员。
改进人才培养方式。统筹用好系统内外培训资源,定期选派人员赴实训基地开展驻企培训,提升检查实践能力。将各地具备丰富检查经验的人员纳入贵州省药监局培训师资库,把监管实践实操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培训手段,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和现场观摩,努力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风险、发现问题的能力。
原文链接:http://yjj.guizhou.gov.cn/xwdt/mtjj/202406/t20240626_84915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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