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法规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的通知(湘药监发〔2024〕13号)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的通知(湘药监发〔2024〕13号)

时间:2024-06-26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非临床医药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和《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药监发〔2021〕20号),现将2024年全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事项

  (一)考试科目

  考试设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实践能力2个科目,总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2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共计150分钟。

  (二)专业设置

  考试设6个专业,详见《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专业设置和要求》(附件1,以下简称《专业设置和要求》)。报考人员所从事岗位(专业)不在《专业设置和要求》之列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专业理论水平考试主要内容见附件2。考试不指定用书,也不指定培训机构。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条件详见《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申报条件》(附件3)。

  2. 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报考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再报名参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分事业单位人员和非事业单位人员两类,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申报渠道和要求报名参考。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原则上不得推荐相关人员报考。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仔细核对报考人员各项信息是否与其提供的证件、证书等原件材料一致,认真审核其学历、资历、专业等是否符合各项规定,并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同意其报考。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协助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免试条件见附件4),须在理论考试网上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审核手续。本人填写《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 “免试”申请表》(附件5),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交单位初审,经单位报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或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复审后,再由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或协会汇总报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改办审核确认。

  (四)考试地点及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统一在长沙进行,由省药品监管局组织。

  (五)考试成绩有效期及加分规定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合格证明,考试成绩3年有效(含考试当年),考试总成绩按40%的权重系数计入评审综合成绩。申报参评人员可自愿多次参加专业理论考试,选取最高成绩参评。

  担任现职称以来,有短期援藏、援疆、援外(援派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内),或参加3个月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特殊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加3分的政策。援派期一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同一事件不重复加分(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30日17:00

  经单位审核同意的报考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进入“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专区”,选择对应板块按规定程序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系统中共设置16个“现场确认所在地区”,即省药品监管局、14个市州市场监管局及协会,报考人员须按属地管理的要求进行选择。下列情况除外:一是连锁批发类企业和集团生产类企业的报考人员按总部确定的申报途径选择;二是总部在湖南驻省外分公司的报考人员应选择协会;三是中央在湘单位及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可选择省药品监管局或协会。

  报考人员须在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证书)及电子证件照片(20-45kb大小的近期蓝底免冠)等,并提交《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报名表》(附件6,以下简称《报名表》),完成预报名。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根据《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精神,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还须上传单位出具的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相关佐证材料(属连锁类或集团类企业的须由总部出具)。报考人员核对《报名表》后进行打印,在承诺栏内签名确认,并经所在单位签章确认(《报名表》须留存作为本人评审材料之一)。报名照片用于准考证等制作,注册完成后不得更换。

  (二)现场确认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6月25日-7月1日(不含休息日)

  网上预报名后,各有关单位填写《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7),于审核时间内交至对应的“现场确认所在地区”人事(职改)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或协会应使用“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进行审核。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报名程序完成并有效。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按相关文件要求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交此类人员的《报名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和协会要严格把关,对相关佐证材料进行重点审核。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7月8日09:00-13日9:30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打印

  参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查询时间将在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布)。各专业均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80%的比例确定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请自行打印合格证明。

  咨询电话:

  省药品监管局职改办:0731-88635906、88633385(8:00-12:00,14:30-17:3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9922182、89919950(8:30-12:00,13:00-17:30,仅处理系统问题)

  

  附件:1. 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专业设置和要求

        2. 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主要内容

        3. 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4. 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免试条件

        5. 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免试”申请表

        6. 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报名表

        7. 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mpa.hunan.gov.cn/mpa/xxgk/tzgg/wjtz/202406/t20240617_333288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