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连续七年获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全国优秀 连续两年荣膺全国第一
时间:2024-06-1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6月上旬,国家中医药局公布了2023年度绩效评价考评结果,广西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膺全国“优秀”等次,自2017年以来,广西已连续七年获得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全国“优秀”等次,2023年以来,广西连续两年位列全国第一。
为做好2023年度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自治区中医药局自上而下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有关工作,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中医药事业产业的发展注入健康活力。
一是着力在部门联动上下功夫。突出部门联动,协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联动互动,在预算分配、进度督促、绩效评估等环节紧密协作、密切沟通。实行绩效管理全过程协同策略,在牵头督促项目执行进度的同时,由自治区财政厅督促地方及时支付资金。
二是着力在队伍管理上下功夫。成立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管理工作设置专人专岗。注重上下联动,严格落实“一单位一联络员制”,形成绩效评价工作从上到下紧密联动、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三是着力在项目管理上下功夫。加强中医药项目管理培训,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及政策学习,要求项目单位组建工作专班,督促尚未开工项目加快推进。完善培训沟通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掌握项目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落实责任到人,稳步推进绩效工作。
四是着力在工作督查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项目的督查机制,完善中医药发展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长效机制,落实项目督导制度。定期举办年度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培训班,对绩效管理系统具体操作、现场评价等有关工作进行培训。通报进度完成情况,对预算支出进度缓慢单位进行约谈。强化绩效工作监管,按照“优”“良”“中”等次对全区进行年度绩效评价通报,并对年度获得“优”的项目单位及地市进行奖补。
五是着力在奖励机制上下功夫。完善约谈机制及奖惩机制,继续落实“以奖代补”激励措施,推动全区更好地落实绩效评价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委托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医药资金绩效监管和专项审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第三方业务培训,健全完善三方协同推进机制,落实检查“一问题一清单制”。建立评估问题取证单,有效提升各项目单位沟通效率和业务财务管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zyyj.gxzf.gov.cn/xwdt/GZDT/ZZQ/t185354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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