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安全监管“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时间:2022-07-15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药品安全监管“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天津市药品安全监管“十四五”规划》是市政府批准的市级专项规划。按照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和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十四五规编〔2020〕1号)要求,由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牵头组织编制。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是到“十四五”末期,形成与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学权威、责任明晰、协同高效、全程覆盖、保障有力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高,达到“立足国内一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服务医药产业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社会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具体目标为监管体系机制运行成熟高效、科学监管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四个最严”监督执法有效落实、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卓有成效。量化目标是按照“监管体系、监管能力、监管执法、改革创新”四个维度,提出了56项指标。
三、主要内容
共分为建体系、提能力、守安全、促发展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完善体系机制,实现药品监管治理体系现代化”,包括完善监管协调机制,打造事权明晰的药品监管“天津模式”;健全法治体系,建设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药品监管格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夯实药品安全应急防火墙;善社会共治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药品安全治理新模式;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药监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第二部分是“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建立专业化技术支撑体系”,包括加强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建设,打造业务精湛的药品监管“天津铁军”;加强审评查验能力,建设“高效协作、包容审慎”的国内先进审评查验中心;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立“监检结合、专业突出”的高水平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药物警戒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机构健全、运转高效”的监测评价机构;推进监管科学研究,打造药品监管“天津标准”。第三部分是“加强监管执法,坚守药品安全底线”,包括“严”字当头开展“最严”监管;加强高风险重点产品监管;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推进防范化解风险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信用监管,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智慧监管,构建天津药品安全数字化管理新格局。第四部分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天津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便利、高效”地服务天津产业发展;加强政策创新,打造“高质高速、协同发展”的政策高地;加强技术融入,实现产业集群发展与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双赢”;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同时,优先选择了12项对“十四五”药品监管具有综合支撑和战略意义的项目,作为未来五年建设重点。
四、涉及范围
本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五、执行标准
各区、各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考核评估体系,提高抓规划落实的能力和水平。要依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规划任务,确定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保障规划实施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建立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六、关键词诠释
“药品监管治理体系”:药品监管治理的政府职能、法律法规、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政府决策的整体环境。
“药品监管能力”: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审评能力和审评机制、检查执法体系和办案机制、检验检测能力、应急管理体系、信息化追溯体系、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
“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监管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生命周期内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智慧监管”:借力“互联网+”的思维方式和技术手段,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开发与应用,强化药品安全溯源管理和全流程监管,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从而实现药品安全管控的全程化和精细化,实施精准监管、顺势监管、集约监管。
“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以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
“政策高地”:指某地区或领域集中多项促进发展的优势政策,得到国家或政府的政策倾斜。
原文链接:规划信息_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tj.gov.cn)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tjyj/ZWGK149660/ZFGZ149668/zcjdyjj/202110/t20211011_5644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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