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黑名单 >国家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培训班在珠海顺利举办

国家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培训班在珠海顺利举办

时间:2024-11-18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顺利推进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2023年4月19日,国家药监局评价中心在珠海举办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培训班。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振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培训班在珠海顺利举办

  严振指出,医疗器械警戒制度的提出是上市后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工作发展的需要,是对以往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内涵和外延的有效拓展,是落实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强有力手段。广东省药品监管局要立足我国国情以及广东省情,按照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广东省医疗器械产业优势、创新优势和技术优势,以广东省现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为基础,探索医疗器械警戒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通过警戒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监测的质量和效率,完善医疗器械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我国建立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贡献广东智慧。

  本次培训中,国家药监局评价中心专家针对警戒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目标要求和职责分工。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广东、海南、重庆、贵州等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专家及有关注册人代表就器械警戒前期研究及后续工作部署进行分享,与会专家代表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为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及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广东、海南、重庆、贵州省(市)药监局器械监管处有关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解放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有关注册人代表参加培训。(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供稿/图)

  

  

        附件: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ztzl/zdly/aqsj/blfy/content/post_41689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