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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07-15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津药监法〔2022〕14号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监管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并经2022年第16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国家药监局部署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追高线,全面深入推动法治药品监管建设,为推进药品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政治统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力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要学习内容,全面理解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统筹推进落实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推进《天津市法治药品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落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体现到药品监管领域各项工作中。

  2.推动重点对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课程,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各级党组织统筹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以全面严格执法,建设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主线,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形成具有药品监管系统特色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成果;法治工作人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采取集中学、云端网课自主学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药品监管领域的运用。

  3.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社会宣传普及,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义精髓,畅通普法宣传“最后一米”。利用工作督导、企业帮扶、下沉社区等时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充分运用橱窗海报、门户网站、媒体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及时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新成果最新理论,搭建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平台。依托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宣传作用,大力宣传药品监管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

  二、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化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

    4.持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将宪法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积极拓展“宪法精神七进”活动受众面,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

  5.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把民法典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作为药品监管人员必训内容,适时举办学习培训会、组织旁听案件庭审等,增强药品监管人员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把民法典宣传教育贯穿在监管、执法、服务全过程,宣传好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一图读懂、微漫画等优秀普法产品,持续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6.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结合“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准则条例为重点,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和支部“三会一课”主要学习内容,采取自学研读、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笔试竞赛等方式抓好党内法规学习贯彻。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党员干部养成学规遵规守规用规的良好习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7.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动,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宣传与服务全市大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学习宣传有关“放管服”改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认真落实国家秘密法,及时学习贯彻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大力开展刑法、刑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8.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进全民守法普法,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加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让天津更文明、更诚实、更美好。

      三、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普法依法监管能力

  9.持续深入开展“两法两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药品监管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对《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两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学习,加深全行业对“两法两条例”的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经常性、系统性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两法两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和“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在全社会尤其是药品监管人员和行业企业中常态化传播法治理念和知识,努力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药品安全治理实践中蔚然成风。

  10.深入宣传药品监管相关法规规章。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培训,在深刻理解、准确掌握的基础上,结合生产经营企业实际强化对从业企业的指导宣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疫情防控等有关药品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与行政执法、行刑衔接相关的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着重开展“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贯彻工作,依法严惩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依据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将行政处罚法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的必修课,使行政执法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加强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密切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积极宣讲新制定和新修订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新制度、新方式、新内容,推动责任落实、效果落地。

      11.加大对《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宣贯力度。持续深入开展“诚信宣传进企业”主题活动,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诚信科普宣传彩页,组织学习信用知识。持续推动信用修复工作,主动引导失信主体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四、坚持分类施效,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2.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把领导干部按分管业务领域明确的应知应会法律目录开展学习情况,作为其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分类编制国家工作人员“个性学法清单”和“个性题库”。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13.在立法实践中开展实时普法。将普法融入立法过程,通过邀请专家研提建议,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强化配套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对药品监管立法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14.在监管实践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审评审批、现场检查、抽查检验、执法办案等药品监管全过程。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能力;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加强网络销售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销售企业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研究探索符合“两品一械”监管规律的普法方式,积极采取专题培训、座谈讨论、案卷评定、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提高监管人员的政策掌握能力、监督检查能力和执法办案能力。

  15.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坚持说理式执法,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主动告知、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等方式开展精准普法;以“两法两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为精准普法重点,区分普法对象类型,“对号入座”式向行政相对人介绍最新药品监管工作形势和要求,最具体、最实用的药品法规制度,以及最易忽视的药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为行政相对人加强自查自纠,自觉提高守法意识和能力提供强有力地指导;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增进社会公众对药品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加大“利剑行动”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打假治劣的实际行动和成果,震慑不法分子、促进守法经营,让公众感受到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

  16.深入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药品监管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的“法律七进”活动。开展主题鲜明、内容突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治服务,增进社会各界对药品监管工作的了解,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提升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五、突出强基导向,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能力

      17.进一步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结合药品监管实训基地建设,提档升级法治文化阵地,努力打造法治文化精品示范企业。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特点,创作一批法治动漫、小品、海报、微影等法治宣传载体,形成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成果。

    18.持续推进法治人员队伍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让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更大作用。配齐配强法治工作人员,在各监管办选拔一批法治员,采取事前培训、事中指导、事后监督的方式,着力打造“法律明白人”,加快提升各监管办案件独立审核能力。

  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19.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结合实际工作确定2022年重点普法宣传项目,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深化落实以案释法制度,聚焦典型案例、社会关注法律问题,全年至少开展一次以案释法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深度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全过程。加强对普法责任制的考核评估,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20.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新闻载体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其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方式和途径,灵活运用短平快的微宣讲、微视频等,大力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相关科普知识,为医药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服务。

  21.发挥队伍优势强化经费保障。充分发挥系统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对局法治领导小组和法治人员进行新法释义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压实普法责任,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22.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守法用法普法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引领新发展阶段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各区市场监管局、各监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机制,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和重点普法任务清单,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执法监督、投诉处理和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融入药品安全治理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普法工作。

  23.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把典型案例作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教科书”。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使典型案例依法处理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对案例进行全面梳理,遴选汇编典型案例,促进指导性案例在药品监管系统的学习和应用,充分发挥守法经营案例的正向引导作用和违法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完善案例通报机制,通过通报复议诉讼重点案例、组织旁听诉讼案件庭审等方式,提升药品监管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24.加强普法工作者队伍建设。各部门要持续加强普法工作者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提高普法者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持续开展政治理论和法治知识学习,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力戒走形式走过场,切实吃透上级精神、摸清基层实际,通上情接地气,实实在在做好各项工作。

  25.加强督导总结。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加强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要注意收集汇总可看可学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机关各处室、各监管办公室、各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本实施意见的组织推动落实,认真落实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请单位、部门在每季度末25日前,通过OA系统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阶段性情况报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附件:《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tjyj/ZWGK149660/ZFGZ149668/gzwnyjj/202205/t20220517_5883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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