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的通告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促进廉洁药监建设,我局决定自2024年5月起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和地点
(一)局长接待日每月2次,接待时间为每月工作日第一、三周的周三上午9点至11点30分。
(二)接待地点设在省药监局东门传达室。
二、接访事项范围
(一)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备案事项过程中需要省局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二)对药监系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不廉洁行为的反映。
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等一般业务咨询,以及听证、复议等应按法定程序依法办理的,不属于接待事项。
三、接访须知
(一)群众来访要文明接待,依法办事,不得刁难、歧视来访人,维护来访人的合法权益。与接待事项或者来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
(二)多人来访的,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代理他人反映问题的,应提供被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三)来访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接待秩序。接待过程中来访人如有过激行为的,接待人员应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我局可停止接待,报请相关单位依法处置。
附件:局长接待日工作安排表(2024年5-7月)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局长接待日工作安排表
5月8日 | 5月22日 | 6月5日 | 6月19日 | 7月3日 |
冯锋局长 | 张平副局长 | 张宸副局长 | 宋健副局长 | 王志宏 二级巡视员 |
备注:1.如接待领导另有工作安排,接待顺序按位次顺延。 2.下期局长接待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
原文链接:https://mpa.shaanxi.gov.cn/info/1204/488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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