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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的通告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促进廉洁药监建设,我局决定自2024年5月起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和地点

  (一)局长接待日每月2次,接待时间为每月工作日第一、三周的周三上午9点至11点30分。

  (二)接待地点设在省药监局东门传达室。

  二、接访事项范围

  

  (一)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备案事项过程中需要省局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二)对药监系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不廉洁行为的反映。

  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等一般业务咨询,以及听证、复议等应按法定程序依法办理的,不属于接待事项。

  三、接访须知

  (一)群众来访要文明接待,依法办事,不得刁难、歧视来访人,维护来访人的合法权益。与接待事项或者来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

  (二)多人来访的,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代理他人反映问题的,应提供被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三)来访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接待秩序。接待过程中来访人如有过激行为的,接待人员应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我局可停止接待,报请相关单位依法处置。

  附件:局长接待日工作安排表(2024年5-7月)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局长接待日工作安排表

  5月8日

  5月22日

  6月5日

  6月19日

  7月3日

  冯锋局长

  张平副局长

  张宸副局长

  宋健副局长

  王志宏

  二级巡视员

  备注:1.如接待领导另有工作安排,接待顺序按位次顺延。

   2.下期局长接待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原文链接:https://mpa.shaanxi.gov.cn/info/1204/488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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