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陕药监械罚〔2024〕J1号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陕药监械罚〔2024〕J1号 | ||||||||
当事人基本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 | | |
陕西健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法人 | 91611100088194910W | 王其兵 | 陕药监械罚〔2024〕J1号 | 陕西健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 罚款85000元 | 2024年4月2日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信息 | ||||||||||||||||
当事人基本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当事人 |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 | 联系 电话 | 联系地址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 | | | |||
陕西健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 | 91611100088194910W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北段美国科技产业园健驰厂区 | 王其兵 | / | /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北段美国科技产业园健驰厂区 | 陕药监械罚〔2024〕J1号 | 生产标签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3年8月至11月,该公司组织生产20230801、20230901、20231001、20231101共4批次医用退热凝胶(备案号:陕械备20180168、规格型号:涂抹型 10ml),将备案的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涂抹于发热部位,每日2-3次,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擅自修改为“外用,如使用电子产品、工作、学习、驾驶、熬夜等引起的视疲劳、眼干、眼涩、眼部胀痛等眼部不适人群的缓解和辅助理疗。用于眼部,每日2-3次,根据症状可适当调整使用次数”。2021年10月,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冷敷凝胶(2022年3月,产品名称由“冷敷凝胶”变更为“医用退热凝胶”备案号:陕械备20180168)和医用冷敷贴的说明书和标签上的适用范围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021年10月,该公司对冷敷凝胶的说明书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整改。 | 罚款85000元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无 | 无 | 2024.4.2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原文链接:https://mpa.shaanxi.gov.cn/info/1447/487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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