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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监局强化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药监局强化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印发《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增强振兴吉林促进发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履行“两品一械”监管职责,全力为企业创造审批流程最优、法治保障及安全、服务便利高效、要素支撑完善的一流环境,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部门政府形象,使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幅提升。

  《方案》明确,要持续做好优化市场、政务环境,继续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费标准降为0元政策,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动实现企业在线缴费、自主打印证件;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发挥好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对多个关联的事项,探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努力实现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依托实体政务大厅“一网通办”自助服务,引导更多事项网上提交,确保高频事项“网办发生率”达到85%以上;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畅通药品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好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级和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药品抽检信息公开工作,按期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公告;强化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建设全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建立实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逐步扩大“容缺受理”服务范围,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方案》强调,要实施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践诺机制,探索跨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督模式,逐步形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顺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全面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动态调整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健全完善“一案三书”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驶。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加大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

  《方案》要求,要坚持执行省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市(州)推动解决企业突出问题工作制度,帮助企业解决涉及药监业务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已出台的“6+1”扶持政策措施和即将出台的《支持新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建立服务企业“直通车”机制,提高服务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学习借鉴和复制推广域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主动对标国内先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经验做法进行学习运用。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及成果的宣传报道,营造人人关心吉林医药产业发展、人人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省药监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班将对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评价,并计入全年绩效考评,全力保证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叶阳欢)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xwlm/sndt/202405/t20240508_8905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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