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药监法规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确认和新增河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的通知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确认和新增河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的通知

时间:2024-05-12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与管理,推动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过各有关单位主动申请、省药品评价中心严格遴选并结合近年来监测工作成效,省药监局决定重新确认河南省人民医院等177家单位为河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新增河南京城皮肤中医院等31家单位(含经营企业7家)为河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取消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等25家单位监测哨点资格。

  请各地加强对监测哨点的管理,省药监局将于每年初结合各地工作需要和监测哨点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1.河南省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名单

   2.监测哨点资格取消单位名单

  

  2023年10月7日

  


原文链接:http://yjj.henan.gov.cn/2023/10-09/282679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