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全国人大代表杨晓静:完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监督机制评价体系
时间:2024-03-0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白求恩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 杨晓静
完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监督机制评价体系
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完善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领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的重大举措。在2024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加强“双中心建设”作为今年的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内容被提出。
截至目前,我国已设置了心血管病、癌症、老年、儿童、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呼吸、口腔、神经疾病、传染病、精神疾病、中西医结合、骨科13个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儿童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旨在逐步完善重大疾病诊疗服务体系顶层设计,打造医学高峰。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已批复29个省(区、市)的12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各省(区、市)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单位积极探索,积累了不少实践经验。
虽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输出医院的制度机制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地区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输出医院和输入医院双方积极性不匹配;缺乏统一的考核评价体系。因此,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面临的新挑战。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医保、财政、人社等多部门协同,打破政策壁垒,放权赋能。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全程监管机制,并有相应的评价体系。要按照“地方政府主建、主体医院主营、依托医院配合”的原则,从输出医院主体责任、政府部门办医责任、输入医院运营责任三方面加强监督、评价。在这些方面,目前还没有国家层面统一的评价体系。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扩大国家医学中心的专业覆盖面。建议增加妇产、神经、重症等专业的国家医学中心。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从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验收、考核、评价标准。保障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输出、输入医院应承担好各自的职责,并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和评价体系。输出主体医院应通过制定中心章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构建更加注重内涵、追求质量和效益提升的中心发展模式和更为精细化、科学化的中心管理模式;注重制度机制的输出。
另外,只有培养好当地医院稳定的人才队伍,当地医疗水平得到切实提升,才能真正将医疗服务能力下沉到基层,为分级诊疗制度打下基础,更好地发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承上启下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402022.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