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领导活动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代表委员真知灼见融入卫生健康政策规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代表委员真知灼见融入卫生健康政策规划

时间:2024-03-0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2023年国务院部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有关情况。卫生健康领域是代表委员们的关注重点,将相关意见建议转化为政策并推动落实是代表委员们的希望,也是卫生健康部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路径。

  出台相关政策措施49项

  会议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848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622件,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均被采纳借鉴,按时办结。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与代表委员沟通2300人次,邀请40余位代表委员就卫生健康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座谈;出台相关政策措施49项,有力推动了深化医改、健康中国建设等多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完善生育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问题的解决。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以建议提案办理为抓手,将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融入卫生健康政策规划,转化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具体举措,更好地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基层卫生领域提案建议多

  会议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办理提案建议1470件,其中涉及基层卫生的约占1/10,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对基层的投入保障、县域医共体建设、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等。

  针对代表委员们关于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建议提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9个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科学构建县域医共体,规范内部运行管理,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完善支持政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上,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农业农村部,会同其他8个部门组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专班,推广“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政策。2023年,全国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超过6700人。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配合中央编办针对大学生乡村医生出台了编制保障相关政策。

  此外,中央财政安排4.56亿元支持西部地区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8个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在财政部等部门支持下,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新增经费重点用于支持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还出台了基层便民惠民十项举措,推进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

  李斌表示,下一步,将认真研究和吸纳代表委员的建议,进一步推动建设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积极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构建积极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实现适度的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是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会议指出,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7个方面的20项举措,形成了生育支持政策的基本框架。目前,相关支持措施陆续出台,逐步实施。

  在经济支持方面,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到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21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育儿补贴政策,其中,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全省(区)覆盖。在服务支持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35.2亿元,中央财政投入15亿元支持普惠托育。截至2023年9月,全国千人口托位数达3.36个,提前完成年度目标。

  在照护支持方面,各省份普遍延长产假至158天及以上,超过半数的省份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不低于158天。在社会支持上,各地各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逐步形成全社会关注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

  李斌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更多支持措施落地落实,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401828.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