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3-0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省委十届历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总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和卫生健康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有力保障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主要成效
(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运用蕴含于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作专题宣讲辅导。邀请法律专家对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行系统培训。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成效显著。依法依规持续巩固新冠肺炎“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成果,全省新冠疫情始终保持低水平流行。第一时间启动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响应,调集力量开展巡回医疗、心理救援和卫生防疫,受灾地区1个月内全部恢复医疗服务,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圆满完成京津冀卫生应急综合演练,开展新冠、鼠疫等演练培训116场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显著提高。
(三)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有力保障。深入实施健康河北15个专项行动,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圆满完成三项民生工程,群众健康得到有力保障。全省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实现县域全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老年医学科、公共卫生科应设尽设,创建基本公卫医防融合省级示范区10个。55.26%的健康河北行动指标提前达到国家2030年目标要求。健康扶贫成果持续巩固,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致贫返贫底线。
二、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主要举措
(一)坚持政治引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委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思维融入全省卫生健康事业谋篇布局和具体工作中。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扎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党组(扩大)会议“政治领学一刻钟”制度,分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2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委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更加巩固。三是注重部署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2023年度工作计划,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党组会议22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听取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落实。制定委机关、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以考核督落实、以评价促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和委机关处室、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述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四是抓好示范创建。结合“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医院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提出“八个结合”具体举措,召开法治医院建设观摩推进会,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简政放权、证照分离”改革通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奖复查,积极申报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五是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发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和学法计划表、领导干部学法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推动精准普法。在全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2023年度“法治三个十”评选等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第15次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坚持以案释法,积极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持续强化立法引领。《河北省献血条例》于2023年7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组织完成《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工作,对26件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制发全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等6项行政执法事项裁量权基准,全系统3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裁量权培训,促进行政裁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暂行办法》,从严落实我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评估办法》,确保行政决策全过程合法。制发省卫生健康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法律顾问、驻委律师和公职律师全面参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医疗纠纷、重大执法决定讨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审核规范性文件6件,按程序备案4件,初审报省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清理地方性法规9部,建议修订2部;清理省政府规章7部、省政府规范性文件32件、委规范性文件29件,建议废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三)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动态调整35项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清单、30项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全部在委官网公开。20项省级行政许可纳入放权储备清单,向相关地市和重点区域委托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17项次;14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我省认可京津资质资格事项清单、2项纳入京津冀互认清单、18项纳入京津冀“同事同标”清单、9项纳入京津冀“跨省通办”清单、10项纳入京津冀“跨省通办”负面清单。梳理规范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目录,实现“目录之外无证明”。开展审批服务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清理,20项政策措施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情况。轮换委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7人,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1320件。我委在省政务服务考核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法规处被评为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先进集体。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执法。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省级现有行政处罚事项216项、行政检查事项34项、行政强制事项11项、行政许可事项25项。持续推进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24554家,完成24004家,完成率97.76%,完结率100%,抽查结果全部公开。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抗(抑)菌制剂、非法医疗美容和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单位13613家,立案295件,罚没89.95万元。将原有13项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事项清单更新扩容到19项。三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加强督导抽查,未发现“五类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和公共卫生监督案例征集,3个案例被国家疾控局评为2020-2022年度优秀案例。开展2023年全省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出优秀案卷9个。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做好证件新增和注销工作。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委机关执法人员全部通过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四)强化制约监督,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0余条,依申请公开78件。二是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对涉及人事任命、重要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票决制度,坚决克服“一言堂”“一人定”等行为。严格执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和委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制度,每名同志均有明确的负责事务范围,并依法依规行使权力。梳理权力运行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责任具体到人。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完成2022年度延期的21项内部审计,开展2023年度23项内部审计,高效配合完成国家审计署、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审计厅5项相关外部审计工作。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建立整改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制定内部审计整改约谈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四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8件、政协提案12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并在委官网公开。代表委员走访率和答复满意率均为100%。五是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国政府网、“问政河北”等各类平台公众投诉、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坚持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是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开展主题宣传和知识竞赛活动,持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制定《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和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推动形成健全完备、运行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坚持便民利民、应受尽受原则,案件依法受理率和及时办结率均达到100%。坚持集体审议制度,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均提交行政复议案件小组集体研究讨论,确保办理质量。2023年,我委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已审结11件,正在审理3件;出庭应诉行政诉讼8件,审结的5件均胜诉。三是持续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落实《河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推动成立医调委,设立调解工作室,工作范围覆盖全省,医调委逐渐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矛盾的主要渠道。
三、下一步工作谋划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卫生健康法治保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全过程、各方面。二是贯彻落实《河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聚焦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顿和规范行业秩序。三是不断巩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成效和全流程网办、不见面审批成果,动态调整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根据不同区域发展需求和实际承接能力,委托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跟进开展专题培训和指导检查,确保接得住、办得好。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sjdt/40181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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