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廖绪强等人违反医学科研诚信建设案件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2-05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琼卫科教函〔2024〕7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廖绪强等人违反医学科研诚信建设
案件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2023年初,我委收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反馈海南省人民医院《A Regulatory Axis of circ_0008193/miR-1180-3p/TRIM62 Suppresses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Invasion, and Warburg Effect in Lung Adenocarcinoma Cells Under Hypoxia》论文涉及科研诚信的线索,我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省人民医院成立调查小组,对相关人员展开现场调查,并按时出具调查处理报告。
2023年8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司召开视频会,根据国家视频会议要求,我委立即成立该案件的调查复核小组,并严格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以下简称《处理规则》)对涉及的科研失信行为独立组织开展复核,并对参与调查单位的调查程序、处理尺度进行审核把关。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国卫科教函〔2021〕19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我省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共通报常态机制,加强警示教育,保持对科研失信行为“零容忍”高压态势,现将廖绪强等人违反医学科研诚信建设案件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调查情况
(一)经调查认定:被调查人廖绪强、陈民彪、黄修明、黎亮、黄明芳、蔡仁中存在科研失信行为。被调查人描述涉事论文所有的图片和实验数据由第三方公司提供,所有实验均在第三方实验室完成,但被调查人无法提供与委托第三方实验室的往来沟通记录、转账记录及正规委托合同和发票。该行为涉嫌买卖实验研究数据,违反《处理规则》第二条第二款“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伪造、篡改实验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等”的科研失信行为。
(二)论文撤稿情况
2022年3月7日从通讯作者廖绪强邮箱发送撤稿申请,被告知需从官方网站申请,于2022年4月5日从官方网站上发送撤稿申请,2022年4月11日撤稿成功。
(三)处理结果
按照《处理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认定通讯作者廖绪强、第一作者陈民彪及共同第一作者黄修明为情节严重,决定对以上三人以第四章处理部分结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做出以下处理:
1.全省通报,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2.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
3.5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4.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5.取消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
6.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四)按照《处理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认定第二作者黎亮、第三作者黄明芳、第四作者蔡仁中为情节较轻,决定对以上三人以第四章处理部分结合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做出以下处理:
1.全省通报,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2.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
3.3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4.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5.取消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
6.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二、暴露问题
在案件调查复核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海南省人民医院被调查人员均未在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开展的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专项行动中报告,根据国家卫健委科教司视频会议要求,要对相关涉案人员按顶格标准处理。除此之外,省人民医院对该案件调查程序不够规范,调查内容不完整,调查结论不够准确。
三、案件警示
针对此次案件调查处理暴露出的问题,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各医疗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对《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和我委印发的《〈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科研诚信文件学习,深入宣讲国家有关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的精神及要求,做好教育引导。
四、转办科研诚信案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依托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https://www.medicalresearch.org.cn/login)建设的卫生健康系统医学科研诚信管理模块已正式上线。今后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转办的案件线索将全部通过该系统转送各相关单位,各单位案件处理情况及相关支撑材料均须通过系统反馈和报送,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袁芳、李和教,65335569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校对人:袁芳
抄送 :省委人才发展局、省科技厅、省医学会。
原文链接:http://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401/t20240129_3583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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