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方案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形成标志性中医药改革创新成果
时间:2022-07-15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该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分为改革试点阶段、全面推广阶段和总结评估阶段三个阶段进行,到2025年,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创新成果,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为实现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山东方案”。
《方案》提出,健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省市县各级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加强对中医药工作投入力度,落实中医投入倾斜政策,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建立符合中医医院发展规律的投入机制。加大对中药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持续做好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联合基金立项工作。
《方案》明确,建设高水平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规范中医临床优势技术和适宜技术同质化推广,县级中医医院全部建成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依托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建设山东省中西医结合眼科中心,打造全国中西医结合眼科标杆。针对视力低下、脊柱侧弯等青少年常见病,培育专项技术服务团队,健全省市县三级防治基地和服务网络,打造齐鲁青少年健康服务品牌。
在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方案》要求,总结少年班、中医传统班等独创办学经验,优化巩固扁鹊班、仓公班、华佗班等特色班,依托山东中医药大学建设中医经典线上微专业。将“三经传承”全面融入名医工作室和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提升临床中医经典、经方、经验学用能力。将师承和临证列入齐鲁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核心指标。深入开展“西学中”人才培养工作,设置普及班、骨干班、高端班,完善优化五级师承制度,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师承教育全覆盖。
在改革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方面,《方案》明确,对源于古代经典、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开辟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绿色通道,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疗机构区域规划布局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对允许在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的治疗性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深化中医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方面,《方案》提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打造德州市医保支持中医特色专科和威海市支持中医特色医疗机构发展示范点。
在强化中药质量全流程监管方面,《方案》提出,深入推进“中药突破”计划。鼓励经典名方向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新药递级转化。简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审评审批程序。在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机制方面,《方案》提出,把会看病、看好病和中药炮制、鉴定等作为中医药从业人员主要评价内容。在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方案》明确,到2025年,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方案》还要求,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高质量举办尼山世界中医药论坛,擦亮“儒医文化、扁鹊故里、针砭发源地”三张名片,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实现公立中医药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全覆盖。
原文链接:http://www.satcm.gov.cn/hudongjiaoliu/guanfangweixin/2022-07-01/26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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