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公示 (2023年第1号)
时间:2023-12-16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公示
(202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我局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拟核发长岭东北中医专科门诊、公主岭市中医院《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31-82752007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邮政编码:130000
附件:拟核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名单(2023年第1期)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
拟核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名单
(2023年第1期)
医疗机构名称 | 长岭东北中医专科门诊 |
注册地址 | 长岭县大电影院南200米 |
社会信用代码 | 92220722MA1763XD2X |
法定代表人 | 宁兆东 |
制剂室负责人 | 马艳峰 |
质量负责人 | 陈丽娜 |
分类码 | Z |
配制地址 | 长岭县前七号镇G334国道748.8公里处北走600米路西 |
配制范围 | 丸剂(水丸、蜜丸)、散剂 |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gsgg/ypscgsgg/202312/t20231215_88522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