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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公布 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

时间:2023-12-16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公告明确,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启用2024年版考试大纲。同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布了2024年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军事医学考试大纲》。

  《公告》指出,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4日24时。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4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另外,医学综合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中医类别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专业实行纸笔考试。

  《公告》提示,2024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2024年不组织中医类别中医(朝医)专业、中医类别傣医考试,继续开展中医类别哈萨克医考试试点。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40023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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