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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维护“海南医改”微信公众号和开展全省医改宣传监测工作等工作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次)

时间:2023-12-09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运营维护“海南医改”微信公众号和开展全省医改宣传监测工作等工作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次)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运营维护“海南医改”微信公众号和开展全省医改宣传监测工作等工作。

  项目内容:拟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海南医改”微信公众号、开展全省医改宣传监测、医改政策及先进经验汇编。

  项目运营维护时间:一年 。

  项目预算资金:19600元(人民币:壹万玖仟陆佰圆整)

  采购方式:该项目尚未达到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四)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供应商必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4楼407室。

  方式: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到上述地点领取磋商文件: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省卫生健康委(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4楼409室。

  联系人及电话:林老师,0898-65201431。

  


原文链接:http://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312/t20231205_3542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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