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
时间:2023-12-02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5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王黎明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青海省反家庭暴力条例》《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决议决定的决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海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玉树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的决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向新任命的有关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副省长杨志文,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后就地举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三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解读。
原文链接:http://yp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YJJ?Article_ID=BB3189C6-0FF1-4431-AF84-406DD59402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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