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抽医疗器械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
时间:2023-11-26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计划,我局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选定的河南省医疗器械抽检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了相关调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2月,我局对河南云心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便携式心电图机(批号:ecgi126432)进行了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样。经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检验,该批次产品“所有心电图机均必须具备对除颤效应防护的功能”项目不符合“GB 10793-2000”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河南云心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便携式心电图机(批号:ecgi126432)进行了核查。2023年11月,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南云心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豫药监处罚〔2023〕10-23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2023年11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yjj.henan.gov.cn/2023/11-16/284908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