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检院获批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科研机构
时间:2023-11-26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经省科技厅及相关部门核定,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获批成为我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
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作为科研属性突出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科创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科研场所、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等硬件保障充分,近年来在监管科学研究、高端检测平台集群建设、检企协同创新等方面工作成果瞩目。我院拥有省发改委授予的“中药质量研究与检测工程重点实验室”,牵头组建“吉林省药品质量发展技术服务平台”“吉林省疫苗批签发检验技术联盟”,参与国家及省科技厅的科研项目20余项,获得多项科技成果奖。
在省科技厅发布征集通知后,吉林省药检院党委高度重视,积极与省科技厅、海关等部门密切沟通,第一时间准备相关材料近百页并完成上报工作。经有关部门核定,该院符合科技部和省科技厅规定的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条件,顺利成为我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第三批)中唯一一家科研机构。
此次申请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通过核定,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成为具有免税资格的主体,预计本年度即可为进口仪器设备减免税百余万元,今后将持续有效地节约科创成本,促进检验仪器设备提档升级和高端科研人才引入,更高效地服务于监管和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王钧)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xwlm/sndt/202311/t20231124_8842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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