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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1-16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沪药监药注〔2023〕290号

  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药品说明书管理,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用药需求,解决药品说明书“看不清”问题,国家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制定了《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现就贯彻落实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本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认真学习《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要求,选取常用的口服、外用等药品制剂,填报《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报名表》(见附件2) 向我局提出申请,积极参与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试点工作。

    二、请持有人根据选择的试点方式,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我局备案药品说明书(简化版)、药品说明书(大字版)、电子药品说明书(完整版),并提供相应适老化及无障碍版本药品说明书。

    三、我局组织开展试点宣传工作,指导持有人开展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研究,审核名单后按规定报送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司;同时加强与持有人的沟通交流,督促其落实说明书备案工作,共同做好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2.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报名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沪药监药注〔2023〕290号附件.doc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zx-yp/20231115/3ae8741ad4704a47b60175a99d1e5d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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