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成都稳健利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示
时间:2023-11-11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拟注销成都稳健利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人住所: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江安河村金江北街188号;生产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江安河村金江北街188号;规格型号:无菌 挂耳型 17cm×9cm、无菌 绑带型 17cm×9cm;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准20152140153;有效期:2025-07-26)。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28-86913062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原文链接:http://yjj.sc.gov.cn/scyjj/c103161/2023/11/9/97bf39e97fc040278e3ac98daabd7e7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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