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广西药品检验研究院获评全国“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时间:2023-11-11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6家单位为全国第三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名列其中。2022年4月被确定为培育单位以来,在自治区药监局的组织指导下,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立足检验检测职能和广西实际,将药品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检验为民的重要内容,积极打造“民族团结号—药品法治宣传”项目,全力做好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建设内外两个普法宣传阵地。即:对内打造立体化普法主阵地场所。建设面积约1500平方米的药品法治宣传长廊、“药·妆”智慧体验馆、中药民族药标本馆、历史文化展厅、科学党建展厅等场所,设置药品法规知识竞答、普法+技术规范、普法+党建活动、普法+民族特色等普法互动内容,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普法服务和丰富多元的观展体验。目前,主阵地年均接待参观人员约3万人次,成为“两品一械”政策法规知识普法宣传的重要“窗口”。对外与企业联合打造普法联盟平台。与区内药企共同搭建药品普法联盟创新平台,通过整合盘活各普法主体资源,增强传播力,提升普法服务效能。
坚持面向监管人员、面向行政相对人、面向社会公众等“三个面向”。面向监管人员,对内通过订阅法治刊物、举办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等形式,加强全所干部职工特别是抽样、检验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法治教育。对外组建普法宣讲团队,对全区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抽样人员以及全区各级检验检测所(中心)的检验人员开展“两品一械”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业务培训20场次,切实提升基层人员法治水平。面向行政相对人,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培训重点,通过抽样联动普法、支部联建普法、调研联合普法、座谈联系普法、培训联结普法、联盟创建普法等六“联”普法形式,向行政相对人解读“两品一械”法律法规知识,将学法范围扩大至全区“两品一械”企业,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结合“科技宣传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用药月”“宪法日”“公众开放日”等普法宣传节点,组织群众观看法治宣传海报、微电影,并用好群众语言、群众表达进行科学阐述,产出“广西小药王讲民族医药法”“小蒋说妆”等一批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适宜推广的普法文化作品。自2022年创建至今,累计开展30场“普法+科普”宣传活动,25场“普法+党建+技术”宣讲活动。
凝聚“普法+民族团结+规范执法+技术服务+科普宣讲”等四股普法力量。在民族团结方面,组织律师、技术人员等组成的志愿宣讲团队,赴南丹县八圩瑶族乡开展“送法下乡暖人心 药品安全保健康”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民族地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规范执法方面,充分利用现场抽样执法的有利条件,将普法宣传教育搬到生产车间、经营场所,进一步强化企业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实现执法与普法同频共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在技术服务方面,针对不同特点和需求的企业和行政相对人,提供药品注册管理、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口药材管理等法规政策咨询服务约300余人次/年,为企业发展“输血补气”。在科普宣讲方面,以互联网、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新技术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普法宣传模式,让群众享受到“指尖上的便民普法”,并通过以案说法、药品法治宣传等小故事讲清大道理、传递正能量的形式,累计制作药品普法宣传视频和海报100期。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媒体上宣传药品法治知识约80期,参与民众约15万人次,切实提高普法活动实效。
原文链接:http://yjj.gxzf.gov.cn/xwdt/mtbd/t174168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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