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等4所中医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10-22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2〕342号)和《山东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暂行)》(鲁卫医字〔2021〕15号)等有关要求,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我委组织对青岛市即墨区、高密市、莒县中医医院和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了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根据现场评审结果,综合不定期检查和周期性评审情况,经省中医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拟恢复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莒县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资质,确定高密市中医院、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25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山东省中医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提出异议需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51766415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gsgg/202310/t20231019_4440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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