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药品安全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时间:2021-07-16 作者: 来源:
7月8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1〕66号)。滁州市因推进药品监管科学发展、创新监管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等方面成效显著,受到省政府督查激励。此外,在2020年度全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中,滁州市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考核结果为A级,实现了由原来的全省末位到先进行列的历史性飞跃。
2020年,在省药监局的有力指导下,滁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有效运行药品安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药品安全各项工作,全年未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保持了药品安全稳中向好形势。一是强化组织,高位推进工作。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的药品安全委员会,出台了《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疫苗药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滁州市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更加完善。二是绿色通道,助力疫情防控。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全市经应急审批绿色通道新增加企业45家,保障了全市疫情防控口罩等产品的供应和质量安全,为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贡献。三是创新模式,狠抓案件办理。在全省创新实现全员办案模式,建立“月固查”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一查到底”原则,做到打准打狠、打头打早,坚决铲除假冒伪劣药品滋生土壤,形成强大震慑。2020年共查办药械化违法案件139件,其中重大案件2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分别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监局确定为“执法稽查工作联系点”、“行刑衔接工作试点单位”。四是合作共建,助推产业发展。省药监局与滁州市政府签订“合作共建医疗健康产业园”协议,共建专业园区样板工程,提快药企发展速度。目前园区医疗健康产业园内共引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4家,已初步实现医疗健康产业集聚发展。五是宣教当先,建成教育基地。滁州市建成全省第一个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该基地于2021年6月被国家药监局列为第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单位。基地成立以来,共接待各类参观学习95场次,为3000人次宣讲,受到参观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药监局的有力指导下,在滁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人民群众在保障药品安全的实际行动中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