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等3家中医类医疗机构为三级中医类医院的公示
时间:2023-10-14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6号)等有关要求,我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习水县中医医院、盘州市中医医院等3家中医类医疗机构进行三级中医类医院现场认定,均达到三级中医类医院认定标准,经2023年10月7日局党组会审议同意,拟认定湄潭县中西结合医院为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习水县中医医院、盘州市中医医院为三级中医医院。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6日
联系人:冯 叶 何开华
联系电话:0851-86984987
2023年10月9日
原文链接:http://atcm.guizhou.gov.cn/xwzx/tzgg/202310/t20231009_827132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