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行政许可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申诉结果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申诉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3-10-15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琼卫科教函〔2023〕63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

  结题申诉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 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琼卫科教函〔2023〕30号),9月15-9月22日我委对2023年度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期间共收到21项申诉申请。经组织专家复核,现将申诉结果进行公布。请各单位进一步提高申诉初审质量,并做好此次结题申诉结果解释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袁芳,李和教,65335569。

   

  附件: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申诉结果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校对人:袁芳

   

  

  附件

  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申诉结果

   

  序

  号

  申诉

  结果

  理由

  项目

  名称

  立项

  单位

  项目负责人

  1

  申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用于结题验收的论文必须按照申请书开展且发表,虽然发表论文但不是发表亦可结题,需按研究方案开展和研究方案内容相符,提交的发表论文与项目实施内容不一致。项目负责人因增加多态性序列检测数目或持续增加样本量出现统计学阳性结果几率未知,及实验项目经费受限,而未按立项方案开展,则不符合管理办法的结题验收条件。

  热休克蛋白 HSP70/HSP90基因多态性与冠心病抑郁共病的相关性研究

  海南省人民医院

  王超

  2

  申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用于结题验收的论文必须按照申请书开展且发表,虽然发表论文但不是发表亦可结题,需按研究方案开展和研究方案内容相符,提交的发表论文与项目实施内容不一致。

  糖尿病驾驶者对驾驶相关低血糖知晓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海南省人民医院

  刘欢欢

  3

  申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用于结题验收的论文必须按照申请书开展且发表,虽然发表论文但不是发表亦可结题,需按研究方案开展和研究方案内容相符,项目是经颈超声评估声带运动异常的临床研究,但文章均为腹主动脉瘤支架植入后感染、文身后局部淋巴结肿大,提交的发表论文与项目实施内容不一致。

  经颈超声评估声带运动异常的临床研究

  海南省人民医院

  王东林

  4

  申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用于结题验收的论文必须按照申请书开展且发表,虽然发表论文但不是发表亦可结题,需按研究方案开展和研究方案内容相符,提交的发表论文与项目实施内容不一致。未按研究方案内容开展。

  海南省儿童恶性肿瘤的发病特征研究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张京

  5

  申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用于结题验收的论文必须按照申请书开展且发表,虽然发表论文但不是发表就可结题,需按研究方案开展和与研究方案内容相符,该项目的实验方案针对的是患儿,分析的不只是病人相关信息,还有治疗方案、临床疗效、不良反应、贴敷疗法中医适宜技术对儿童疾病的哪些疾病具有优势,但在所提供论文中未看到相关研究内容。

  中医贴敷疗法在某西医院儿童疾病的临床应用的调查分析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许文婷

  6

  申诉理由不成立

  提供的论文依据与结题报告中的不符,且申诉提交一篇论文在结题报告中未提交进行评审。

  circ-PRKCH 影响骨关节炎的分子机制

  海口市人民医院

  范忠诚

  7

  申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用于结题验收的论文必须按照申请书开展且发表,虽然发表论文但不是发表亦可结题,需按研究方案开展和与研究方案内容相符,提交的发表论文与项目实施内容不一致。

  5G互联网+居家母婴健康群组化服务平台建设与实施研究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庄春雨

  8

  申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用于结题验收的论文必须按照申请书开展且发表,立项申请书中观察指标包括产后出血率、新生儿窒息发生率、难产发生率等,但提供的论文与项目方案不相符。

  自然分娩晚断脐对产后出血影响回顾性分析

  东方市人民医院

  冯琼芳

  9

  申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用于结题验收的论文必须是根据研究方案开展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挂基金号),论文论著必须见刊,所提申诉资料未符合结题要求。

  脑卒中恢复期肢体偏瘫患者的出院准备度调查及中西医结合康复护理研究

  澄迈县人民医院

  谢荣香

  10

  申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用于结题验收的论文必须是根据研究方案开展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挂基金号),论文论著必须见刊,所提申诉资料未符合结题要求。

  PCSK3对ox-LDL 诱导的血管平滑增殖和迁移的影响及机制研究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黄珊

  11

  申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用于结题验收的论文必须是根据研究方案开展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挂基金号),论文论著必须见刊,符合六项中的选项是参与形式审核进入专家评审的必要条件,但不是专家评审一定通过的理由。结合合同和申请书评审,专家再审认为所提申诉资料未符合结题要求,未完成合同指标。

  PDCA 对半月板损伤患者的自我健康管理及生活质量的效果分析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孙丽春

  12

  申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要求,发表论文须注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字样,未注明的不得作为验收有效资料。该课题提交的论文未注明科研项目字样。

  硫烷硫激活的分子荧光探针用于脓毒症的原位可视化诊断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弥龙

  13

  申诉理由不成立

  所附研究成果中,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用于结题验收的论文必须是根据研究方案开展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挂基金号),同时结合立项申请书和合同书进行评审,尚未发现相关符合结题验收的论文论著,结题报告中提交的SCI论文、著作、专利、及科研立项均与本项目无直接关系,合六项中的选项是参与形式审核进入专家评审的必要条件,但不是专家评审一定通过的理由,需结合合同和申请书一起评审。

  家族性进展性房室传导阻滞致病基因筛查及机理研究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凌学斌

  14

  申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用于结题验收的论文必须是根据研究方案开展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挂基金号),论文论著必须见刊,但所提申诉资料未符合结题要求,个人或者任何非合理原因导致不符合结题验收的要求,均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声触诊组织成像定量技术联合彩色多普勒超声及 CA153在乳腺癌早期诊断中的价值研究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范会文

  15

  申诉理由不成立

  未查到相关文章-未见刊

  CCSA-3和CCSA-4在结肠肿瘤组织中表达的临床意义研究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陈成辉

  16

  申诉理由成立

  已见刊

  儿童胃镜操作通道刷洗次数对清洗效果的影响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韩天红

  17

  申诉理由成立

  已见刊

  探究感染性疾病早产儿补充不同剂量维生素D时免疫功能、炎症因子变化及用药时肾脏监测

  海口市人民医院

  程巧林

  18

  申诉理由成立

  已见刊

  神经内镜下扩大经鼻入路至鞍上池的解剖学研究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许德栋

  19

  申诉理由成立

  已见刊

  IncRNAHOTAIR参与调控BMPR2基因在软骨细胞分化中的作用机制

  海口市人民医院

  范忠诚

  20

  申诉理由成立

  专家再审通过

  超声引导下不同容量罗哌卡因腹横机平面阻滞联合静脉镇痛在剖宫产术后镇痛效果的观察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蔡弥松

  21

  申诉理由成立

  专家再审通过

  经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和治疗的中深度镇静策略

  海南省肿瘤医院

  贾真

   

   

   

   

  


原文链接:http://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309/t20230928_35022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