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抽医疗器械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期)
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计划,我局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选定的河南省医疗器械抽检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了相关调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2023年2月,我局对河南省运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批号:23010609)进行了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样。经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检验,该批次产品“压力差(Δp)”项目不符合“YY 0469-2011”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要求。
2.2023年3月,我局对郑州御品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贴(批号:20220202)进行了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样。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该批次产品“药物添加”项目不符合《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品种检验方案》中“30290.贴敷类医疗器械(远红外治疗贴、磁疗贴、穴位磁疗贴)”的要求。
3.2023年3月,我局对郑州弘德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贴(批号:20220301)进行了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样。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该批次产品“药物添加”项目不符合《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品种检验方案》中“30290.贴敷类医疗器械(远红外治疗贴、磁疗贴、穴位磁疗贴)”的要求。
4.2023年3月,我局对郑州市慈安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磁疗贴(批号:230306)进行了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样。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该批次产品“药物添加”项目不符合《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品种检验方案》中“30290.贴敷类医疗器械(远红外治疗贴、磁疗贴、穴位磁疗贴)”的要求。
5.2023年2月,我局对郑州路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输液泵(出厂批号:LS1202212070083)进行了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样。经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该批次产品“指示器”、“可听报警信号”、“工作数据的准确性”项目不符合“GB 9706.27-2005”的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1.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监管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河南省运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批号:23010609)进行了核查。2023年6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监管分局对河南省运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98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豫药监处罚〔2023〕2-28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2.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郑州御品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贴(批号:20220202)进行了核查。2023年8月,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郑州御品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03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豫药监处罚〔2023〕10-14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郑州弘德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贴(批号:20220202)进行了核查。2023年8月,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郑州御品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36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豫药监处罚〔2023〕10-20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4.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郑州市慈安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磁疗贴(批号:230306)进行了核查。2023年7月,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郑州市慈安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豫药监处罚〔2023〕10-13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5.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郑州路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输液泵(出厂批号:LS1202212070083)进行了核查。2023年8月,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郑州路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2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豫药监处罚〔2023〕10-17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2023年9月6日
原文链接:http://yjj.henan.gov.cn/2023/09-07/2811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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