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部分市级许可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1-07-16 作者: 来源:
2021年 第16号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按照“两个集中”要求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的通知》(沪府规〔2021〕4号)《关于在全市范围推广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的指导意见》(沪府规〔2021〕5号),为落实“一业一证”改革全市推广和“两个集中”(企业事项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集中)要求,现将部分市级许可事项委托下放各区市场监管局。
一、市政府文件要求下放的许可事项和环节
2021年7月15日起,新申请的下列许可事项由各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市药监局已受理的申请仍按原流程办理:
1.科研、教学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对照品)以及医疗用毒性药品审批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查、许可决定、制证、送达等环节;
2.非药品生产企业《咖啡因购用证明》审批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查、许可决定、制证、送达等环节;
3.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受理、审查、许可决定、制证、送达等环节,并且实施告知承诺制,允许申请人选择一般流程或告知承诺流程申请该许可。
4.化妆品生产许可受理和发证环节。
二、向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按照“上海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municipalDepartments/SHSPSH)上公示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的途径提交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仍按原途径提交。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上述许可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原则上仅接受线上申请。
2.邮寄提交。申请人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具体地址见附表。
3.现场提交。申请人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或申领纸质证件。
特此通告。
附件:各区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附件:
各区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序号 | 区市场监管局 |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
1 | 浦东区市场监管局 | 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合欢路2号企业服务中心二楼51-80号窗口 |
2 | 黄浦区市场监管局 | 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巨鹿路139号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01-C10号窗口 |
3 |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 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7号窗口 |
4 | 徐汇区市场监管局 | 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南宁路96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法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A01-A18号窗口 |
5 |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 长宁区周家桥街道长宁路1436号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 |
6 |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 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01-A45号窗口 |
7 | 虹口区市场监管局 | 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338号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厅A9-A15号窗口 |
8 | 杨浦区市场监管局 | 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怀德路600号杨浦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A26号窗口 |
9 | 宝山区市场监管局 | 宝山区吴淞街道淞滨路1号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市场准入单一窗口1-33号窗口 |
10 | 闵行区市场监管局 | 闵行区沪闵路6388号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108室 |
11 |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 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03-A16号窗口 |
12 |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 | 金山区山阳镇龙山路555号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A区31-32号窗口 |
13 |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 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注册许可4号楼一楼综合大厅综合窗口A02-A14号窗口 |
14 |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 | 青浦区夏阳街道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01-14号窗口 |
15 |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 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上海市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A幢3楼企业服务大厅A332号窗口 |
16 |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 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场准入区综合窗口50-64号窗口 |
17 | 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11号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15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