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监督举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18年第1期)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18年第1期)

时间:2021-11-12 作者:   来源: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17号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监督抽检发现标示为“素莲丝 净化祛痘乳”等9批次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详见附件),产品不合格。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立案调查,立即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彻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化妆品行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对标示为非我省企业生产的不合格产品,已将相关信息通知产品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各地化妆品经营者应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上述不合格产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不合格化妆品信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如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附件: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名单(2018年第1期)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zwgk/bgt/content/post_184300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