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时间:2023-08-13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就《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5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药品安全信用是指药品安全信用主体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遵守药品安全法定义务、履行约定义务的状态。药品安全信用主体包括在自治区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包括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信用修复以及信用激励和约束等。
《征求意见稿》指出,鼓励药品安全信用主体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信用管理能力,防范药品安全信用风险。药品安全公共信用信息应当纳入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包括药品安全信用主体的基础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信息和其他信息等。其中,基础信息包括药品安全信用主体的行政许可、产品注册、备案等信息,以及其有关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包括日常各类监督检查结果、质量抽检等信息;违法信息包括药品安全信用主体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被药品监管部门处理的信息。鼓励药品安全信用主体主动申报药品安全市场信用信息和承担社会义务等相关信息。
《征求意见稿》提出,药品安全信用主体实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信用修复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规章执行。无失信记录,且有相关守信记录的药品安全信用主体可列为守信激励对象,药品监管部门可以依法给予相关激励措施。对药品安全信用主体实施失信惩戒,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执行。(郭婷)
原文链接:http://yjj.gxzf.gov.cn/xwdt/mtbd/t169542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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