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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协同加强药监队伍能力建设备忘录签署

时间:2021-11-12 作者:   来源:

  11月4日,2021年长三角区域协同加强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座谈会在安徽泾县举行。会议交流了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验,签署了《长三角区域药品监管部门协同加强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明确了协同加强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五方面重点推进工作,推动长三角区域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协作迈出新步伐。

  根据《备忘录》,长三角区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及毗邻省江西“四省一市”药监部门将在加强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方面,按照加强协同、共同发展,人才共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经验互鉴的总体思路,推动监管能力率先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为行业高水平监管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备忘录》指出,“四省一市”药监部门将围绕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定期交流机制重点推进五方面工作: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协作,探索建立统一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学分管理制度,实行区域内学分互认;建立统一的教育培训师资库,围绕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按照“高质量请进来、高水平走出去”的方式,鼓励师资区域内授课,打造高水平的讲授专题;围绕本地监管特色和优势产业,建设高质量的实训基地,实现实训基地共用;实行网络培训资源共享,积极整合各类优质资源,开发一批精品网络课程,供区域内各级监管人员学习;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通过举办论坛、讲座,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等方式,加强学术交流,并建立学习锻炼机制,定期相互选派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习锻炼或跟班学习。

  为推动区域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协同发展,《备忘录》提出三项组织保障措施,要求每年召开一次区域协同加强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四省一市”药品监管部门轮值牵头承办,总结合作成效、释放合作潜力、推动措施落地,持续增强区域协同合力;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有关政策举措、监管经验、工作成效相互通报、联动宣传,提升长三角区域药品监管工作影响力、带动力。


原文链接:http://mpa.ah.gov.cn/zwgz/mtsy/120656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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