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市场监管卫士”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1-11-12 作者: 来源: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表彰一批在加强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市场监管总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确定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所为正式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所是全国知名生物技术药物检定政府实验室,是首个授权的省级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是目前省级唯一一个治疗类单抗重点实验室,在全国七个授权批签发检验检测机构中承担血液制品批签发数量和品种均位居前列。该所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严把生物制品质量关,为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积极搭建各类产品检测技术平台,做好应对疫情防控药品的检验检测,保证疫情所需血液制品及时批签发,检验报告签发量居全国前列,为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作出“上海贡献”;承接多个单抗药物的首次进口检验,用技术创新跑出“上海速度”。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21-63111753
来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28号1号楼1101室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yjj.sh.gov.cn/zxts/20211112/1dea2d160386443f8840f281ab956ba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